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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04-23 10:23:08
作者: 安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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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行挂网新政企业可随时申报挂网
4月15日,辽宁医保局发布《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医用耗材的挂网规则、限价制定、议价采购、规范撤网行为等方面内容进行改革完善,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优化后挂网规则分为三个部分:直接挂网采购、限价挂网采购和临时应急采购。
直接挂网采购
集采医用耗材、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国家首发价格药品,按照规定直接挂网。医疗卫生机构按挂网价格采购,不得再次议价。
限价挂网采购
未纳入直接挂网采购医用耗材实行限价挂网,医疗卫生机构可与相关生产企业议价,按议定价格采购。
拟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企业可按要求随时申报,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按月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挂网前通过省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不得通过变更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改换规格包装等方式变相涨价。
临时应急采购
临床急需且已挂网产品中无可替代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国家和辽宁省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应对自然灾害及公共
卫生突发事件等紧急紧缺药品和医用耗材,医疗卫生机构可与相关企业自主议价、线下采购,采购量不得超过本医疗卫生机构1个月的使用量。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全年临时应急采购金额不得高于全年总采购金额的1%。
采购行为发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在7日内将采购产品数量、价格等信息完整填报至省采购平台。
价格联动缩至30天医疗机构可组成联盟议价
限价挂网管理也迎来多项变化,覆盖耗材挂网限价制定、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分区管理三个部分。
耗材挂网限价制定
已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以现行挂网价格作为挂网限价。
新挂网医用耗材采取企业自主申报,以不高于全国各省挂网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除外)作为挂网限价;未在其他省挂网采购的医用耗材需提供1年内3个及以上省份三甲医院实际交易价格,取最低价作为限价。
创新类产品在全国各省均未挂网的,可按照承诺制要求以全国最低价作为挂网限价。
限价动态调整
医用耗材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采购价(除外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或在辽宁省挂网采购满1年且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全部低于挂网限价的,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主动申报调整限价。
对挂网满3年的医用耗材,确因成本上涨需要调价的,企业可自主申报,原则上每年联动一次其他省份挂网价
格。
分区管理
连续2年以上(含2年),省采购平台无实际交易记录的(含线上采购以及临时应急线下采购),交易状态自动转入“不活跃区”,“不活跃区"挂网限价仍属于有效的挂网价格,发生实际交易时自动激活并转入“活跃区”。
不活跃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激活交易时,原挂网限价不高于全国各省挂网价格时自动激活;原挂网限价高于全国各省挂网价格时,需调整限价方可激活。
此外,《通知》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可直接将限价做为采购价格,也可与相应生产企业进行议价。
医疗卫生机构可单独或组成联盟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议定价格不得高于限价,并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填报。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议定价格进行网上交易。
挂网未满3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原则上不得申请撤网;撤网3年内不得参加我省集采活动,确需重新挂网的,可按原价恢复挂网。撤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原价格信息保留3年
伴随规则完善,企业产品的进院门槛显著降低,同时最低价动态调整将成为常态,未来耗材市场未来耗材价格的摸底会更为彻底。
多地挂网提速区域耗材价差再度缩小
简化挂网流程正在多地铺开,挂网申请周期缩短系其中重要表现之一。
除了辽宁外,安徽、宁夏,山东、四川、广东等多地已发布了相关文件,响应国家医保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压缩医药产品挂网办理时间。
此外,依托招采子系统全面铺开,耗材的各项关键数据都能实时收集、监测,监控死角大幅减少,低价联动开启高效模式。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医保局透露,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有关部门移交的部分药品耗材制造成本与售价差异大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针对部分药品在不同省份间存在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问题,组织开展省际间价格协同规范治理。
现阶段,低价联动模式在联盟集采和省级集采中被广泛应用。近日全国多地发文表示,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部分药品耗材价格问题整改结果的通报》(医保价采函[2024]32号)的要求,针对多类药品、耗材的价格进行了调整。
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着眼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地方保护、区分内外资、关联性较小因素加分等影响公平竞争的做法。
随着耗材区域价格差被拉平,距离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再度缩短,再加上流程优化逐渐优化,未来耗材市场将变得更为纯粹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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